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响水县

0

到现场次数 

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基本编码 000123026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9213465698275400012302600001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响水县卫生健康委 实施主体编码 113209213465698275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灌江东路1号响水政务服务中心一楼34号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
  • 受理条件: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第十条 本条例公布前的乡村医生,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后,继续在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 (一)已经取得中等以上医学专业学历的; (二)在村医疗卫生机构连续工作20年以上的; (三)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培训规划,接受培训取得合格证书的。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初审公示材料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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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身份证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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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聘用证明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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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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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查看更多
6

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查看更多
7

乡村医生考核结果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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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申请表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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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办理结果
1 受理 0.2工作日 查看申请材料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符合受理条件的受理通过,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进行退回处理,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证的全部材料。 出具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及一次性材料补正告知书。
2 审核 0.5工作日 申请材料符合法定要求,出具审核意见,审核通过的进入下一程序,审核不通过的予以退回,告知退回原因。 作出批准决定,或不予批准决定。
3 办结 0.3工作日 审核通过,予以办结,审核不通过的予以退回,告知退回原因。 发放决定书和许可证(批文)或作出不予许可决定书。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证照 审批结果名称 乡村医师资格证书
审批结果样本 乡村医师资格证书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2003年8月5日国务院令第386号)第九条:国家实行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制度。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工作。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515-86873011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86882342
办理地点
  • 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灌江东路1号响水政务服务中心一楼34号综合窗口
咨询方式
  • 0515-86873011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86882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