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基本编码 | 000118077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0921014369562Y400011807700001 |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特别程序 | 无 | 中介服务 | 不收费 |
实施主体 | 响水县交通运输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320921014369562Y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办理地点 | 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灌江东路1号响水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45-47号综合窗口 |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
- 受理条件:
1.船舶具有齐备、有效的证书、文书与资料; 2.船舶配员符合最低安全配员的要求,船员具备适任资格; 3.船舶拟临时进入的非对外开放水域已经当地口岸检查机关、军事主管部门、地方人民政府同意并获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允许国际航行船舶临时进入;停靠的码头、泊位、港外装卸点满足安全、防污染和保安要求; 4.载运货物的船舶,所载货物没有国家禁止入境的货物或者物品;载运危险货物和污染危害性货物的船舶,按规定已办理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和污染危害性货物进港许可; 5.核动力船舶或者其他特定的船舶,符合我国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 6.外国籍船舶驶离非对外开放水域应办理国际航行船舶出口岸许可。
序号 | 材料名称 | 表格下载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详情 |
---|---|---|---|---|---|---|---|
1 |
临时开放区域划定情况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
查看更多 | |
2 |
港口安全作业、防污染和保安条件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
查看更多 | |
3 |
申请临时开放的期限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
查看更多 | |
4 |
临时开放所需查验人员配置情况说明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
查看更多 | |
5 |
查验设施(或临时查验设施)建设情况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
查看更多 | |
6 |
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及生产经营许可资质情况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
查看更多 | |
7 |
所在地直属口岸查验机构意见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
查看更多 | |
8 |
申请临时开放的必要性说明或可研性报告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
查看更多 |
序号 | 环节名称 | 办理时限 | 审批标准 | 办理结果 |
---|---|---|---|---|
1 | 受理 | 0.2工作日 | 查看申请材料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符合受理条件的受理通过,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进行退回处理,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证的全部材料。 | 出具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及一次性材料补正告知书。 |
2 | 审核 | 0.5工作日 | 申请材料符合法定要求,出具审核意见,审核通过的进入下一程序,审核不通过的予以退回,告知退回原因。 | 作出批准决定,或不予批准决定。 |
3 | 办结 | 0.3工作日 | 审核通过,予以办结,审核不通过的予以退回,告知退回原因。 | 发放决定书和许可证(批文)或作出不予许可决定书。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法定办结时限 | 3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审批结果类型 | 批文 | 审批结果名称 | 外国籍进入或临时进入非对外开放水域许可 |
- 设定依据
-
《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外国籍非军用船舶,未经主管机关批准,不得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内水和港口”; 《对外国籍船舶监督管理规则》第十三条“需要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轮开放的港口避风或临时停泊的船舶应向港务监督申请批准”; 《国务院关于口岸开放的若干规定》(国发〔1985〕113号)第八条:“临时从我国非开放的港口或沿海水域进出的中、外国籍船舶,由交通部审批,并报国务院口岸领导小组备案”。
- 增补依据
咨询方式 | 0515-86787058 |
监督投诉方式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123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