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基本编码 | 322024018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0921MB19890257432202401800001 |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中介服务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特别程序 | 无 |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 响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办理地点 | 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灌江东路1号响水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2号综合窗口;响水县珠江路8号退役军人事务局分中心 |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
- 受理条件:
本人申请,身份证,退伍证,户口本,服役档案原始材料
办理材料
该事项无需办理材料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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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法定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结果名称 |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地方政府规章】《江苏省实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办法 》(省政府令第96号) 第三条 全社会应当关怀、尊重抚恤优待对象,开展各种形式的拥军优属活动。
- 增补依据
-
《江苏省实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对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生活困难的参战参试退役人员、无工作单位且生活困难的带病回乡退伍人员,给予定期定量生活补助。"
常见问题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 0515-69802006 |
监督投诉方式 | 0515680272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