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缴费
响水县

0

到现场次数 

1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燃气缴费
基本信息 即办件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基本编码 322017040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91320921677024135E432201704000001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中介服务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无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响水富晨天然气有限公司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
办理地点 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灌江东路1号响水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43号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9: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符合法律规定即可办理

办理材料
该事项无需办理材料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收费项目名称 天然气费 是否允许减免 否
收费依据 响价管[2009]46号、响价管[2017]23号
收费标准 居民用户不超过3.9元/立方,非居民用户不超过4.06元/立方
允许减免依据
备注 暂无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类型 无 办理结果名称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28885-2012 燃气服务导则》6.2.2.2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应在供用气合同中,与用户明确燃气费的结算周期和方式。6.2.2.3燃气销售价格调整时,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应按照调价时间和价格,分别结算调价前后的燃气费,并告知用户。对使用非预存款方式燃气计量表的用户应及时抄表结算燃气费。6.2.2.5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抄表后,应按照承诺的时间通知用户缴纳燃气费。缴纳燃气费的期限除非合同另有约定不宜少于10日。6.2.2.7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应提供多种方式方便用户缴纳燃气费,并向用户提供合法收费凭证。 6.2.2.8用户逾期未缴纳燃气费时,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应以有效方式提醒用户缴费。同时告知违约责任。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515-86873380
监督投诉方式 0515-86880550
办理地点
  • 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灌江东路1号响水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43号综合窗口
咨询方式
  • 0515-86873380
监督投诉
  • 0515-86880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