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企业向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咨询(可自行申请或委托登记代理机构申请,指定申请人,提供申请材料)。
2
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办理企业名称预先登记,发放《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
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办理企业注册登记,发放企业《营业执照》。
4
到公安部门认可的单位(中心设有刻章窗口)刻制印章:企业公章、企业财务章、企业法人章、合同专用章。
6
不作前置,但必须要办理的审批手续:
1、县住建局窗口:城镇燃气经营许可
2、环保局窗口: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3、消防大队窗口: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7
国税、地税局窗口:办理纳税申报、购领发票等税务相关手续。
8
人社局:办理劳动录用备案、新职工社会保险申报。